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的委托,对其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停车场(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授权主体: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二、项目实施机构: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三、项目编号:122021-20180112
四、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停车场(PPP)项目
五、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
项目内容 |
类 别 |
数 量 |
运营期限 |
质保期 |
报价限定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停车场(PPP)项目 |
服务类 |
1项 |
三年 |
3年合作期结束后,提供三年质量保证期 |
建设期投入不低160万元,三年期收回投资后税前经营利润不得超过8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限价投标无效。 |
(2)建设要求:停车场现状已建好地板、照明和消防、人防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导引系统(含设备);划线(限位)系统;标识系统;导视系统;收费系统(含设备);30个以上新能源汽车车位建设;其它运营管理装备;装修完善及改进等。
2.合作期限:3年合作期(含建设期)
六、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具有有效期内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近三年内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5.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6月15日起至2018年6月22日(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室)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含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本项目勘察现场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勘察现场集中地点: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珠江新城院区
九、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8年7月5日9时00分至2018年7月5日9时30分,过期不予受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
十一、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招标人地址:越秀区先烈南路54号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20-8733382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20-85200402
传 真:020-852004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
邮 编:510000
电子邮箱:gdglzb@163.com
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