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06月1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提交的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屈光分析仪、视觉功能分析仪采购项目(001011-2019094)(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因项目调整内容需要更正,现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修改:
一、内容修改:
原公告内容第四条: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1 | 屈光分析仪 | 1 | 台 | 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投标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 人民币167.00万元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
2 | 视觉功能分析仪 | 1 | 台 |
2.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设备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4.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变更为: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
包组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包组1 | 屈光分析仪 | 1 | 台 | 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投标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 人民币85.00万元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
包组2 | 视觉功能分析仪 | 1 | 台 | 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投标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 人民币82.00万元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
2.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设备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4.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投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包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原《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20-85200402
传 真:020-852004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4楼2402室
招标人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 0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