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的委托,对“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视频脑电图机及纯水机等2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002051-20210173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视频脑电图机及纯水机等2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
包组号 | 采购标的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数量 (单位)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元) | 是否有医疗设备注册证 | 所属行业 |
1 | 视频脑电图机 | 是 | 1(台) | 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投标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 人民币40万元 | 有 | 工业 |
2 | 纯水机 | 否 | 1(台) | 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投标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 人民币30万元 | 无 | 工业 |
注:1.品目类别:A0320医疗设备。
2.本项目包组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各包组兼投不兼中;若同一个供应商同时被推荐为多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中标顺序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中标顺序进行确定。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 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③ 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④ 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⑤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
3.包组1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的相关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③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注:
(1)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把购买的招标文件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提高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效率,供应商可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4)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过账号的投标人请忽略此信息)。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 12 月 30 日起至2022年 01 月 18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招标公告第六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18.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开标室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2年 0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至2022年 0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
2022年 0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开标室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20-85200402
传真:020-852004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
邮编:510000
十四、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②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③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
④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glzb.com)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