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的委托,对“维生素D相关代谢物靶向质谱分析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C112011-20210008
二、项目名称:维生素D相关代谢物靶向质谱分析服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1 | 维生素D相关代谢物靶向质谱分析服务 | 1项 | 服务合同签订后10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服务内容并交付数据给采购人。 | 137.00万元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
注:1.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合格的投标人: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 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7. 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注:
(1)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把报名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报名工作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4)供应商报名后需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六、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 年 03 月 08 日起至2021 年 03 月 12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招标公告第六条合格的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开标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 03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至2021年 03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
2021年 03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开标室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20-85200402
传真:020-852004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03 月 05日
附件一:
声明函
本公司参与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组织的 采购项目的投标工作,现特此声明本公司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