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经专家论证并网上公示后,对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重招)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贵公司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采购项目编号:001011-20200170-1
三、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重招)
四、采购类别及预算: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万元) |
包组一 | 南沙国际仲裁中心 业务用房租赁服务 | 18个月 | 360.00 |
1.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采购项目品目:C1202 房屋租赁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或年度(年度报告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19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2. 本项目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 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5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可供网上查询);
5.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①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②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注:
(1)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把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资料放入响应文件中: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提高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工作效率,供应商可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携带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4)供应商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注册企业信息,注册可登陆(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在网站左上方“用户登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在“快速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中有指引,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六、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2021年 03 月 11 日至2021年 03 月 1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本采购邀请函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本公告附件一原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1年 03 月 18 日14:00-14:3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1年 03 月 18 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递交及谈判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5号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
联 系 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85200402
联系传真:020-85200421
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03 月 10 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
声明函
本公司参与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组织的 项目采购项目的投标工作,现特此声明本公司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